直缝钢管碳素结构钢(Carbon structural steels)

发布时间:2011.11.08 新闻来源:直缝钢管_大口径直缝钢管_厚壁钢管_高频焊接钢管-河北美德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:

GB700-88代替GB700-79

本标准参照采用ISO630《结构钢》

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
本标准规定碳素结构钢的技术条件。

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结构钢和工程用热轧钢板、钢带、型钢、棒钢。该产品可供焊接、铆接、栓接构件用,一般在供应状态下使用。

本标准规定的化学成分适用于钢锭(包括连铸坯)、钢坯及其制品。

2引用标准

GB222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化学成分允许偏差

GB223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

GB228金属拉伸试验方法

GB232金属弯曲试验方法

GB247钢板和钢带验收、包装、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

GB2101型钢验收、包装、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

GB2106金属夏比(V型缺口)冲击试验方法

GB2975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

GB4159金属低温夏比冲击试验方法

GB6397金属拉伸试验试样

3牌号表示方法、代号和符号

3.1牌号表示方法

钢的牌号由代表屈服点的字母、屈服点数值、质量等级符号、脱氧方法符号等四个部分按顺序组成。

例如:Q235-A%26bull;F

3.2符号

Q%26mdash;%26mdash;钢材屈服点%26ldquo;屈%26rdquo;字汉语拼音首位字母;

A、B、C、D%26mdash;%26mdash;分别为质量等级;

F%26mdash;%26mdash;沸腾钢%26ldquo;沸%26rdquo;字汉语拼音首位字母;

b%26mdash;%26mdash;半镇静钢%26ldquo;半%26rdquo;字汉语拼音首位字母;

Z%26mdash;%26mdash;镇静钢%26ldquo;镇%26rdquo;字汉语拼音首位字母;

TZ%26mdash;%26mdash;特殊镇静钢%26ldquo;特镇%26rdquo;两字汉语拼音首字字母。

在牌号组成表示方法中,%26ldquo;Z%26rdquo;与%26ldquo;TZ%26rdquo;符号予以省略。

4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

钢材的尺寸、外形、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。

5技术要求

5.1牌号和化学成分

5.1.1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)应符合表1规定。

表1

牌号

等级

化学成分

脱氧方法

C

Mn

Si

S

P

不大于

Q195

%26mdash;

0.06~0.12

0.25~0.50

0.30

0.050

0.045

F、b、Z

Q215

A

0.09~0.15

0.25~0.55

0.30

0.050

0.045

F、b、Z

B

0.045

F、b、Z

Q235

A

0.14~0.22

0.30~0.651)

0.30

0.050

0.045

F、b、Z

B

0.12~0.20

0.30~0.701)

0.045

C

%26le;0.18

0.35~0.18

0.040

0.040

Z

D

%26le;0.17

0.035

0.035

TZ

Q255

A

0.18~0.28

0.40~0.70

0.30

0.050

0.045

F、b、Z

B

0.045

Q275

%26mdash;

0.28~0.38

0.50~0.80

0.35

0.050

0.045

b、Z

 

注:Q235A、B级沸腾钢锰含量上限为0.60%。

5.1.1.1沸腾钢硅含量不大于0.07%;半镇静钢硅含量不大于0.17%;镇静钢硅含量下限值为0.12%。

5.1.1.2D级钢应含有足够的形成细晶粒结构的元素,例如钢中酸溶铝含量不小于0.015%或全铝含量不小于0.020%。

5.1.1.3钢中残余元素铬、镍、铜含量应各不大于0.30%,氧气转炉钢的氮含量应不大于0.008%。如供方能保证,均可不做分析。

经需方同意,A级钢的铜含量,可不大于0.35%。此时,供方应做铜含量的分析,并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其含量。

5.1.1.4钢中砷的残余含量应不大于0.080%。用含砷矿冶炼生铁所冶炼的钢,砷含量由供需双方协议规定。如原料中没有含砷,对钢中的砷含量可以不做分析。

5.1.1.5在保证钢材力学性能符合本标准规定情况下,各牌号A级钢的碳、硅、锰含量和各牌号其他等级钢碳、锰含量下限可以不作为交货条件,但其含量(熔炼分析)应在质量证明书中注明。

5.1.1.6在供应商品钢锭(包括连铸坯)、钢坯时,供方应保证化学成分(熔炼分析)符合表1规定,但为保证轧制钢材各项性能符合本标准要求,各牌号A、B级钢的化学成分可以根据需方要求进行适当调整,另订协议。

5.1.2成品钢材、商品钢坯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222中表1的规定。

沸腾钢成品钢材和商品钢坯化学成分偏差不作保证。

5.2冶炼方法

钢由氧气转炉、平炉或电炉冶炼,除非需方有特殊要求,并在合同中注明,冶炼方法一般由供方自行决定。

5.3交货状态

钢材一般以热轧(包括控轧)状态交货。根据需方要求,经双方协议,也可以正火处理状态交货(A级钢材除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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